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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本单位员工或非本单位人员要求用人单位开具工资收入、劳动关系证明等 法律意见书
来源:杨时雨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9-12
浏览量:1491

关于本单位员工或非本单位人员要求用人单位开具工资收入、劳动关系证明等

法律意见书


A公司咨询问题:公司一名员工在老家按揭买房子。按揭银行要求该员工出具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,同时在收入证明注明“承担担保责任”。该如何处理?由于现在很多员工收入增加,其自身参加经济活动频繁,许多事项都需要相关的工作关系证明、收入证明。鉴于这种事情发生的普遍性,现就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的几种情形应如何处理提出如下法律意见:

一、开具劳动关系证明、收入证明的几种用途

1、办理银行业务。一是办理信用卡业务。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是根据办卡人的职业类别、收入高低来确定的。办证人为了提高信用额度,会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相应的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;二是办理贷款业务。随着个人经济活动的日趋频繁,个人从事经营、消费、购买住房等活动向银行贷款时,银行均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工作和收入证明,以核实借款人的还款能力。员工提供的工作、收入证明直接影响了银行是否批准贷款和贷款额度。

2、办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、保险理赔等。主要的方式有:一是证明自己在深圳连续工作居住的时间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二十五条等法律规定,在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中,深圳地区的计算标准高于其他地区的计算标准,尤其是农村标准。因此,为了获得更高的赔偿标准,请求人会想尽办法找到单位开具证明,用以证明自己已在深圳连续工作居住满一年。二是开具收入证明,以获得更多的误工费赔偿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二十条等法律规定,有实际收入的,误工费按实际收入赔偿,没有实际收入的,按最低工资标准赔偿。所以,请求人会要求用人单位开具收入证明,以争取获得更多的误工费等赔偿金。

3、用于办理社会保险的购买、理赔等事项。

二、用人单位开具工作证明、收入证明等证明文书的法律性质

在诉讼中或在其他的经济活动中,用人单位出具的此类文书是用以证明某项事实,故此该类文书属于证人证词。法律规定,证人证词应当真实客观,作伪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三、开具不实证明文书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

1、刑事责任。如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,保险事故的鉴定人、证明人、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,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,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。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,保险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有: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如果单位犯该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因此,如果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书用于此类的保险理赔,如果开具的不真实的证明,可能会触及该刑事责任,且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刑事处罚。

2、行政责任。如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八十八条规定,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,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,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
3、民事责任。如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,公民、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、集体的财产,侵害他人财产、人身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因此,在用人单位开具不真实的证明文书给员工,员工用该证明文用于办理银行业务时,银行因此受到经济损失,可以追究到开具证明人的法律责任。

四、如何处理员工或非本单位人员开具此类证明的要求

1、为本单位员工开具此类证明要真实、客观,不能开具虚假证明。如出具工作年限证明的,应当查实真实的入职、离职时间。范例:XXX,身份证号码:XXXXXXXXX,于XX年X月X日入职我公司,截止XXX年XX月XX日仍在职,现任职XXXX。出具证明工资收入,应当查明需要证明期间的每笔收入数目,不能使用大概的估计。范例:XXX,身份证号码:XXXXXXXXX,于XX年X月X日入职我公司,实际工资收入为:2012年1月XXX元、2012年1月XXX元、.......。上述月份平均工资为XXX元。

2、不宜开具带有保证、担保意思表示的证明。单位在开具证明中带上“保证”、“担保”等意思表示,有可能会将该证明形成了一份对债权人的保证。那么,作为了保证人依法应当承担保证责任。

3、不要随意为非本单位员工开具此类证明。有些单位碍于各种人情关系,为非本单位员工开具虚假证明。由于该证明本身就是虚假的,因此,无论使用人将其用在何种地方,对于开具单位来讲都是一种非常大的法律风险。

用人单位在实际经营管理中会开具各种各样的证明文书。用人单位开具时首先要了解开具证明文书的用途,其次要开具真实性的证明文书。对于在个案中把握不准的,可以即时与律师取得联系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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